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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析產流程是什麼

房屋析產流程是什麼
房屋析產一般發生於離婚、分家、繼承和共買房產等民事關係上。根據相關協議、法律原則和一定的標準,將共有房產這一財產分割,而分屬各所有人所有的行為稱為房屋析產。
辦理的大致流程如下: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但如果在離婚判決或離婚協議(民政局備案)中已經約定了房屋歸屬的,可以不再辦理析產公證;
2、辦理抵押權銀行規定的事項;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大約10個工作日,各區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手續(?各區時間不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領取新房產證和他項權證。
具體應提交的證件: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
(2)房屋所有權證;
(3)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
(4)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協議離婚需提供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複印件(核對原件);
(6)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複印件。
(7)分割(析產)協議(原件,共有房屋分為單獨所有);或者書面申請(原件,登記為一處的房屋分為二處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標籤:流程 房屋 析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