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房屋買賣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若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辦理需要的材料:
第一,員工只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及身份證複印件即可。
第二,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户同時提供:
一、住房公積金開户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並加蓋財務章。
三、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需驗原件,留複印件,一併交加蓋財務章。
四、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五、營業執照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複印件一份,並加蓋公章。
六、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另外,買房流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應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户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