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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是怎樣的

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是怎樣的

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是指房產機構為房屋權利人辦理房屋買賣、租賃、抵押等交易所需要的手續費。那麼,關於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有哪些呢?根據現行法律、政策,本站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供您閲讀。

一、房屋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

(一)房屋轉讓的手續費

新建商品房轉讓:住宅 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3元 轉讓方承擔 經濟適用住房減半

 非住宅 4元

存量房轉讓:住宅 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6元 轉讓雙方各一半

非住宅 8元

(二)房屋租賃手續費

住宅:每套100元

非住宅:200平方米(含)以下100元

出租人:200-500平方米(含)200元

500-100平方米(含)300元

1000平方米(含)以上400元

(三)房屋抵押、抵押、典當的手續費

2000平方米(含)以下部分2%

2000-5000平方米(含)以下部分0.5%

5000-10000平方米(含)以下部分0.3%

10000(含)平方米以下部分0.1%

二、收費範圍

交易手續費是指房地產管理部門設立的房地產交易機構為房屋權利人提供交易場所、信息服務和代辦房屋產權審查、登記等所發生費用的合理補償。凡經過房地產交易機構辦理房屋買賣、租賃、抵押、分割、交換、贈與、繼承等房地產流通過程中的各種經營活動,房屋權利人應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機構交納一定的交易手續費。

收費項目和標準

1、房屋買賣,按成交價總額的2.5%收取。其中,職工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和實行差價換房的,交易手續費按成交價的0.5%交納。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2、新建商品房交易手續費,按成交價的0.5%交納,(經濟適用住房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准價格的0.5%交 納)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3、出租生產經營性用房,按年租金總額的3%交納,出租非生產經營性用房按年租金總額的2%交納,租賃雙方各負擔一半。

4、房地產抵押,按抵押額0.2%-0.4%交納,由抵押人負擔。具體執行標準,由地、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屬經營性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交易市場收費前應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收費時嚴格按規定的標準執行,並將收費標準向公眾公佈。收費使用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發票,照章納税,主動接受價格主管部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