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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房需要什麼條件

1.如果是大陸合法居民,並且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進行買房。  
2.買房時按付款方式分,可分為一次性全款和按揭付款。如果一次性付款,對購房者沒有什麼條件約束。
3.如果是按揭貸款,需要購房者滿足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記錄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並提供真實可信的收入證明文件。申請貸款的年限加現有年齡之和不超過60歲。
4.如果是按揭貸款,需要購房者滿足按揭房產有共有人的,必須確定其中一方作為申請貸款的主申請人,且主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上條件。按揭房產已使用年限和按揭年限之和一般不超過30年。借款人與售房人簽定《房地產買賣合同》,並支付不低於房價30%的首期購房款。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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