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購房合同違約金
簽訂買賣合同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糾紛的解決方式、購房合同違約金等問題都體現在買賣合同裏面。一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據和憑證。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應注意什麼,發生糾紛後,又該如何計算購房合同違約金呢?下面我們將為大家解答這兩個問題:
一、簽訂購房合同應注意什麼
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裏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
二、如何計算購房合同違約金
1、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2、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3、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購房合同一旦簽訂,雙方就應當完全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在購房合同中承擔的義務。為了避免購房合同糾紛,在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過程中,購房人需要注意各項細節。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最好明確約定違約金問題,也可以請專業的合同糾紛律師陪同簽訂,避免糾紛發生後不知道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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