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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住滿五年怎麼辦

公租房住滿五年的處理辦法:
公租房租滿5年,可以繼續申請租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公共租賃房以5年為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房後,可以退出公共租賃房;業主住滿5年後,可以成本價銀行利息購買自住(其中成本價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綜合成本,並交納部分税費,購房時可選擇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繳納租金。公共租賃房不得上市交易,購買人需要轉讓的,回購。未來幾年,重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在確保符合條件家庭購房需求的前提下,適度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數量。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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