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住滿5年後怎麼辦
公租房住滿5年後怎麼辦?
公租房即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當承租人需要繼續承租的,在承租條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前可以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公租房。當承租人想買來居住的,可以提出申請,然後通常需要以成本價加銀行利息的價格用以購買。
關於公租房還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公租房適用對象
並非所有的人羣都能適用承租公租房,公租房的目的是為了保障社會貧困羣體,以解決他們難以有住房的困境。通常情況下包括外來務工人員和剛畢業的大學生,因為他們都存在住房的困境。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二、公租房產權的歸屬
公租房的不動產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承租的個人不能得到不動產所有權。因為承租人沒有不動產所有權,那麼就不存在繼承等問題,只有承租人一方變更主體等問題。當然公租房也不能上市交易,當購買者想轉讓的時候,國家會以一定合理價格進行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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