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開發商怎麼賠償
一、延期交房開發商怎麼賠償
延期交房賠償標準是,將違約金定位每延期一日向買方支付買賣總價格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二、延期交房如何應對?
1、正常延期交付
所謂正常延期一般就是指的是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例如洪水、地震、國家政策等原因造成延期,這種情況下購房者一般可以要求退房,開發商的責任可相應地減輕或免。
2、非正常延期交付
非正常的延期交付,主要是指由於開發商原因導致的延期交房。購房者應該瞭解延期交房的原因,並應該仔細查看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在合同中是否有相關違約責任的認定及賠償標準。
如果在合同中有違約責任的認定,那麼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內容來賠償。如果合同中沒有認定的話,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協商賠償,開發商拒絕的話購房者可以到法律訴訟,心尋求法律的幫忙。根據過國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常見的情況是,需要等房子做好了後再交房,往往開發商會跟購房者約定好交房時間,並且簽訂交房合同,因開發商延期交樓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不在少數,然而購房者往往處於劣勢一方,小編認為在向開發商主張交房未果時,也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讓自身損失儘量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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