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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內犯罪故意傷害怎麼處理?

一、監獄內犯罪故意傷害怎麼處理?

監獄內犯罪故意傷害怎麼處理?

在監獄服刑期間,犯故意傷害罪,需要從重處罰,對服刑人員在監獄內犯罪的案件,由監獄進行偵查。偵查終結後,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民法院對於在服刑期間故意犯罪的服刑人員,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並且把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進行數罪併罰。數罪併罰的一般原則如下:

(一)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二)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數罪中有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後,管制仍須執行。

(三)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二、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的?

1、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致他人輕微傷的,不構成犯罪,不會判刑,但是需要接受治安處罰。故意傷害他人的,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當立案。故意傷害他人,只有達到法定的輕傷,重傷標準時,才構成故意傷害罪,予以立案。

罪犯在服刑期間故意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故意傷害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3~10年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存在故意傷害的行為,導致受害者輕微傷的,不構成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也不會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