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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因蓋房起糾紛找哪些部門解決

鄰居因蓋房起糾紛找哪些部門解決
律師解析:因建房發生糾紛的,雙方之間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當地鄉級人民政府解決,涉及土地糾紛的,也可以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解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解決。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解決;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解決。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