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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轉租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一、轉租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房屋轉租糾紛怎麼處理:

1、協商解決找當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建委(負責租房等問題)或者中介進行協調。

2、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產糾紛訴訟期限是多長時間?

1、房產糾紛的訴訟時效依據糾紛的類型而定,一般適用的是三年的訴訟時效,從知道利益受侵害時開始計算。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若發生轉租合同方面的糾紛,那麼首先是可以考慮請當地的居委會村委會進行調解,實在是沒有辦法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然後是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是依據合同當中的仲裁條款等位數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都是合法的解決糾紛的途徑。

標籤:合同糾紛 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