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字買房的後果是什麼?
1、登記方否認借名
首先要面臨的一個風險就是,如果登記的一方反悔,實際出資人可能就拿不到了房產了。我們知道,一般而言,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權就是誰的,所以,自己出錢購買,但產權登記是以別人的名義辦理,搞不好會讓自己竹籃打水一場空。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能拿出有力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借名買房的合意,購房款是自己出的,也可以爭取到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在借名買房的案例中,雙方往往是熟人關係,只有口頭約定,不見得會籤書面協議,到後來,一旦扯皮,要證明借名買房的事實,就很難拿出證據了。
如果銀行查明實際購房人與貸款人不是同一個人,也可能依據貸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提前解除合同。而一旦無法取得貸款,房屋的購買就可能出現困難。
3、被借名人陷入債務等糾紛
從被借名人領取 房產證到將房屋產權過户給出資人的這段時間,有一種情況是,如果被借名人對他人負有到期不能清償的債務,或存在離婚糾紛,則房產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賣。
4、被借名人私下賣房
即便能證明借名買房的事實存在,但是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換言之,即使法律認可借名事實,但如果登記方拒不配合產權變更,只要房產證上不是自己的名字,借名人就無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這時候,房屋名義上的所有人把房子給賣了,借名人再想追回難度就非常大。
5、過户產生的税費
即使被借名人不存在任何違約及有違誠信的行為,那麼將被借名人名下的房屋轉移登記到真正的產權人名下,也要負擔相應的税費。
6、涉嫌騙取保障住房
如果房子屬於保障性住房,出資人不具備購房資格,那麼即便權利登記人認可雙方借名買房的事實,也無法實現過户給實際出資人。而由於政策的特殊性,借名買房還可能被視為騙取保障房行為,導致雙方都失去今後的保障房申請資格。
借名買房是存在一定程度的風險的,被借名人如果沒有按照規定進行操作,或者陷入了債務的風險,借名人借名購買的房子可能會出現無法過户的情況,即使法律認可借名事實,但如果登記方拒不配合產權變更,借名人就無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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