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夫妻買房如果只寫一方名字可以嗎
一、婚後夫妻買房如果只寫一方名字可以嗎
婚後買房子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只登記一方名字的房子離婚時怎麼分
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產權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這是在現實生活中較普遍的現象,特別在都市裏,完全由一方出資購房,壓力很大,通常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在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時,由於婚前雙方感情覺得好或出於其他原因,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沒有寫進去。結婚後因感情破裂離婚,此時,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認為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具體分以下兩種情形:
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自己也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的話,那麼,另一方的權益是得不到法院保護的。也就是説,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貸款)。
同上。此情形爭議的是婚前雙方共同出資的部分,婚後共同還貸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建議各位,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務必要在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寫上雙方的名字,這才是雙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進感情和避免爭議的不變法則。
有的人認為,結婚之後買房只寫了自己的名字,這樣房產就是自己的財產,而不屬於夫妻共有。但其實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在結婚之後購買的房產,雖然房產證上面只寫了其中一方的名字,但是原則上這樣的房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不過若是在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自己子女購買的房產,也是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這樣的情況下房產可以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就會按照一方個人財產處理。
-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具體有什麼樣的
律師解析: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是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合同雙方有簽訂定金合同的,違約後需要按照定金罰則處罰;合同雙方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後要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
-
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哪些必備條款?
律師解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備條款有:雙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質量標準承諾;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責任;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與違約責任等。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
-
開發商擅自改變小區規劃,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1、按照我國《城鄉規劃法》(下稱規劃法)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建築項目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和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為此必須經過政府規劃部門審批。因此,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擅自更改規劃設計的,比如增加容積率、加高樓房的層數、用綠地改為建設用地等,違反了...
-
私人簽訂購房協議能否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答:一般有效。律師解析:對私人簽訂的購房合同,只要訂立的時遵循以下幾個原則,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護:1、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2、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3、當事人應當遵守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4、當事人遵循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