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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子女出資買房所有權如何確定

父母為子女出資買房所有權如何確定
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房屋產權歸屬的確定區分婚前和婚後來分析:
婚前買房存在以下五種情況:
一、結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買房,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該房產屬於出資方贈與自己子女的房產,與對方無關。
二、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且登記在該方名下,則出資部分屬於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婚後還貸部分視為雙方財產。
三、結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但登記在對方名下或雙方名下,婚後共同還款,應視為夫妻共同產權。
四、結婚前雙方父母湊齊全部房款,無論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會被視為雙方父母對各自子女的贈與。
五、結婚前雙方父母出首期款,婚後雙方共同還款,也是屬於雙方共同產權。
婚後買房存在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結婚後,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記在該方名下,則屬於出資方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則屬於雙方財產,登記在對方名下,除非能夠證明出資方父母明確表示向其子女配偶單方贈與,否則視為對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共同產權。
第二種情況,結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無論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視為雙方產權。
第三種情況,結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無論全款還是首付款,都可視為雙方共同產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