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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嗎

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嗎

一、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嗎

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雙方自願簽訂的、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不侵害他人或者國家利益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依法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書寫證明能力、意思表示自願真實;買賣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買賣關係的成立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二、房屋房屋買賣協議的性質是什麼

1、房屋買賣協議是有償合同

房屋買賣協議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

2、房屋買賣協議是雙務合同

在房屋買賣協議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係,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

3、房屋買賣協議是諾成合同

房屋買賣協議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於履行合同。

4、房屋買賣協議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況下,房屋買賣協議的成立、有效並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意義是什麼

房屋交易登記備案制度的目的是通過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管理,審查房地產開發商預售商品房的合法性,以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核心是防止預售期間出現“一房多賣”的現象。

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是指在每份預售合同上標註不同的編號,明確規定一套房屋只能賣給一個人,從而有效防止商品房預售中重複銷售和重複抵押的現象。

在自願的前提下籤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房屋買賣協議屬於有償合同,簽訂合同後,由賣方交付標的物,由買方支付價款。房屋買賣協議還是諾成合同和非要式合同,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在合同的文本上簽字,該房屋買賣協議成立,對買賣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的內容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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