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的法律援助是否存在?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法律援助免費是指受援人不需要支付律師費,律師費實際上是由政府支付給律師辦案補貼。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
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3、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4、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5、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八)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九)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十)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第一到第六項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就可以知道了,免費的法律援助就是為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量身定做的,為什麼這麼説呢,就是因為,如果要申請法律援助,還是要具備一些具體條件的公民,而且申請援助的事項也要滿足一些特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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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範圍都是包括哪些?
一、法律援助案件申請範圍:1、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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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三年法律援助還能申請麼?
一、拖欠工資三年法律援助還能申請麼?向法律維權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勞動爭議法律援助,勞動者在提出勞動爭議法律援助申請的同時,要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在法定的勞動仲裁申請時效之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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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範圍的事項有什麼?
我國司法機關在進行案件審理的時候,經常會發現當事人沒有參與法庭訴訟,究其原因是當事人的經濟能力有限不能支付對相關的法律人士進行委託代理訴訟的費用,而選擇放棄訴訟。法院為了能夠保障訴訟程序的完整也為了能夠有效的保護人民的訴訟權利,制定了法律援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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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申請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