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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法律援助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嗎?

我國或是其他國家幾乎都有法律援助,這是針對一些經濟上或是其他方面有困難的人而產生的,體現的是國家與律師的人道主義。委託律師打官司或是起草文件都是價格比較高的,負擔不起是常有的事,那麼怎樣法律援助如何申請,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怎樣法律援助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嗎?

一、怎樣法律援助申請程序

當事人與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聯繫後,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為:由當事人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後,向法律援助機構如實提供:

(一)身份證、户籍證明、暫住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二)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或者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工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農民工追索工資報酬、工傷賠償事項除外)

(三)與申請法律援助有關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案件或者事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對申請進行審查的時間,但是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0日。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還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申請重新審議。同級人民政府將在收到重新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審議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

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一般申請免費的法律援助案件必須是國家賠償、關於社保方面的撫卹金,還有贍養費等,另外包括一些民事的損害賠償案件,同時要出示證明貧困的證明或是殘疾證等證明,涵蓋的範圍並不是很廣,您可以上所在地網站查詢自己是否滿足條件。

標籤: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