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隨着我國司法制度的不斷完善,司法救濟手段也呈現多樣化,一些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來獲得免費的律師服務。當然,申請法律援助必須符合條件才行,否則即便是提交申請,也不會被批准的,那麼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下面小編簡單和大家講一講。
一、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法律援助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當地户口或者在當地務工且持有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人員;
2、代理他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屬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法院及其他機構管轄的;
4、本人確因經濟困難無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
二、法律援助的範圍是什麼?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請求給予工傷待遇的;
8、請求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的;
9、主張因家庭暴力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三、申請人應向哪個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經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一案件均有管轄權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四、申請人經濟困難的標準是什麼?
1、法律援助申請人的經濟困難標準依申請人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來確定。具體標準以申請人住所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當年公佈的標準額度為準。
2、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3、區(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為法律援助申請人證明其經濟困難的書面憑證。尚未辦理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自然災害期間正在接受國家救濟的災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由申請人住所地的區(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申請人經濟困難的證明。
綜上所述,民事案件當事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只有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援助中心才會批准。這些條件主要包括當事人經濟困難,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申請事項屬於法律援助範疇之內等。法律援助中心同意後,會委派律師協助當事人參與案件,律師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
-
根據法律規定法律援助的條件包括離婚嗎?
現實生活當中,法律援助的案件,通常情況下都是針對一些經濟比較困難的當事人所進行的,也就是,為他們代理一些官司的話,那麼是不需要收費的,當然,實際中存在的比較多的是離婚案件,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據法律規定法律援助的條件包括離婚嗎?一、根據法律規定法律援助...
-
法律規定對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有哪幾類?
訴訟法規定被告在法庭上有自由辯護的權利,如果被害人因為經濟或其他原因無法聘請律師的,法律上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會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使用援助制度,那麼法律中規定對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類別有哪幾種呢?(一)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申請法律援...
-
法律援助訴訟費多少錢?
一、法律援助訴訟費多少錢?法律援助訴訟是不收到律師費用的,只需要收取部分訴訟費和文本費等,一般在幾百元左右。1.原告需不需要交申請法律援助訴訟費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與法援並無直接聯繫,如果你是經濟貧困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緩交或者少交。按實際情況,法律援助只...
-
申請法律援助的情形
《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