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論文

怎麼快速離婚

怎麼快速離婚

怎麼快速離婚

 

離婚是人生一件大事,對於婚姻不幸福的人來説,離婚也算是一種解脱了。如果真的是在考慮了雙方家庭、子女撫養以及身邊人等問題經過了慎重思索之後仍然決定放棄婚姻的話,就可以準備離婚了。那麼,究竟該如何離婚呢?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如果真的想要離婚,具體情形可以按照以下步驟來:

一、協議離婚

如果雙方都對離婚沒有異議,並就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及財產債務分割等問題在協商後達成一致,就可以選擇最省事的協議離婚:雙方簽署一個離婚協議書(為防止出現差錯,最好請專業律師代為起草)即可。其中的財產債務分割一定要寫明確,這樣可以避免日後再引起其他不必要的糾紛。

(一) 離婚所需材料:

簽署好離婚協議書後,雙方帶着本人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以及雙方當事人各2張大1寸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即可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二) 協議離婚的前提條件:

協議離婚必須滿足五個前提條件:1、雙方當事人是合法登記的夫妻,即有結婚證;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户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户口;5、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即夫妻雙方必須同時本人親自到場。

以上幾點,如果有任何一點不符合,就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二、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後子女撫養或財產債務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其中一方可以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後,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起訴時需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

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適用於不同的案件:協議離婚僅適用於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情形;而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切離婚關係。如果雙方要解除的是事實婚姻,則僅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不能通過協議進行離婚。

當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對一方當事人提出離婚、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請求、理由及證據進行調查,以確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一)如何確認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中確認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的法定事由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解無效的應視為感情確已破裂:(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的,且難以治癒的;(2)婚前缺乏瞭解而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難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6)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7)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8)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9)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二)所需證據及判決

也就是説,在準備訴訟離婚前,應當準備的證據除了上述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之外,還得準備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如果有能證明對方有過錯的證據及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證據,會對爭奪孩子撫養權較為有利。

法院一般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會做出相應判決:(1)經調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准予離婚。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2)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一般不建議上訴,可等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若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一審判決即視為撤銷。如果調解不成,二審法院可以作出判決,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標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