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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媽媽能在離婚協議中要求男方支付扶養費嗎?

隨着社會的發展和思想的進步,離婚的人數也在刷新記錄,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中有一類特殊對象,那就是全職媽媽,她們為了照顧家庭,放棄了自己的事業,選擇了家庭,照顧老人、小孩,她們在家庭中做出的貢獻無法估量,但是最讓人痛心的是全職媽媽的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而且離婚後很難迴歸到職場,那麼當簽訂離婚協議時,全職媽媽能要求男方支付扶養費嗎?

全職媽媽能在離婚協議中要求男方支付扶養費嗎?

全職媽媽離婚時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扶養費,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義務,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司法實踐中,有幾個因素可以參考:

1、家務活種類多而雜,投入的精力多,同等條件下,相比較簡單的家務活應得到更多的補償;全職媽媽全身心投入到家務勞動中,放棄了事業,對其本身也有一定的影響。

2根據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及家庭收入情況;

以上這些都可以作為全職媽媽離婚時可以申請補償的依據,具體的還要看案件具體事實及法官裁量,

如果離婚後,孩子跟隨母親生活,在離婚協議中還可以適當增加孩子的撫養費,這是考慮到全職媽媽離婚後,沒有固定的經濟收入,而且離婚時分得的財產不足以維持子女基本生活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全職媽媽在婚姻存續期間付出了太多精力照顧家庭生活,離婚時男方應當積極的在生活上和經濟上給予幫扶,保障全職媽媽和孩子的基本生活條件。以上就是關於全職媽媽在離婚時能否要求男方支付扶養費的全部解答。如您還有其他疑問,您可以聯繫資深的婚姻律師,更加全面的幫您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