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貨人可以隨時提取倉儲物嗎?如何提取?2.倉儲合同中,保管人如何履行保管義務?倉儲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應如何承擔?
1.存貨人可以隨時提取倉儲物嗎?如何提取?
根據《民法典》第914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儲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可以隨時提取倉儲物,保管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提取倉儲物,但是應當給予必要的準備時間。“給予必要的準備時間”,是指保管人預先通知提貨,然後確定一個合理期限,給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留出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期限屆至前提貨即可,而不是在通知的當時就必須提取倉儲物。
根據《民法典》第915條的規定,儲存期限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應當憑倉單、入庫單等提取倉儲物。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儲存期限屆滿,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不提取倉儲物的,根據《民法典》第916條,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倉儲物。
2.倉儲合同中,保管人如何履行保管義務?倉儲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應如何承擔?
倉儲合同中,保管人負有妥善保管倉儲物的義務,即應當按照倉儲合同中約定的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進行保管。
保管人除應當按照約定的保管條件和保管要求進行保管外,還應當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因為保管人的保管行為是有償的,所以保管倉儲物應當比保管自己的貨物給予更多的注意。例如,保管人應當經常對儲存設施和儲存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對倉儲物進行巡視和檢查,注意防火防盜等。
根據《民法典》第917條的規定,儲存期內,因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保管人能夠證明倉儲物的毀損、滅失是因倉儲物本身的自然性質、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的,則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本文來源: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典》合同編熱點問題200問]
-
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如何認定?,大竹律師
我國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特殊規定,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適用死刑和無期徒刑,未成年人的年齡認定採用週歲計算。那麼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如何認定??(一)對未成年人犯罪年齡的認定,一律以未成年人實施犯罪之日起計算;如果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
-
寫借條時應該注意的一些問題
⭐⭐⭐⭐⭐陳旭玲律師總結了十幾年的律師辦案經驗,為大家歸納總結了一些在書寫借條時,出具人應該注意的事項:(一)借條的內容要相對完善(借款期限、用途、利息、逾期不還的法律責任,借款人或擔保人簽字捺印或蓋章等等);(二)借條內容要用詞準確,不留歧義;(三)借款金額要註明大小...
-
早婚有法律效力嗎
要看具體的結婚年齡,如果未達到法定婚齡屬於無效婚姻不具備婚姻效力,無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條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公司要求籤自願放棄社保的承諾書怎麼辦?
首先,繳納社保是單位應盡的法律義務,不可以通過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予以免除。自願放棄社保的承諾是建立在違反法律的基礎上,該協議屬於無效協議,因此員工籤不籤這份協議,公司都應該為員工繳納社保。如果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並要求員工籤自願放棄社保的承諾書,員工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