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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嗎?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強,結婚後夫妻可以約定屬於各自的財產和婚後雙方的共同財產,這樣可以佷有效避免因財產引發的糾紛,那麼夫妻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嗎?

夫妻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嗎?

當然可以,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前財產、債權及債務: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及債權歸各自所有,雙方結婚之前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償還責任。

  婚後債權債務約定:在各自名下的債權由各自單獨享有,在各自名下的債務由各自單獨承擔償還義務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各自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在各自名下的存款;

6、本協議約定為個人所有的財產;

7、其他應當歸個人所有的財產。

婚內財產約定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一)協議雙方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也就是雙方是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籤署;

  (三)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的歸屬;(比如不能約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費,生女就離婚等);

  (四)婚姻關係合法有效,若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則不適用此協議;

(五)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將夫妻雙方約定的內容落實在協議裏,防止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耍賴或者侵佔對方的財產,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自願的情況下籤訂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雙方也按照協議拿到屬於自己的財產,離婚成功後,如果一方對財產分割結果不滿意,反悔了,可以去法院起訴,請求法院撤銷財產分割協議,法院在審查過程中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受理一方的訴訟請求。

還有一種情況,離婚後一方也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雙方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內容就是夫妻可以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的全部解答,如果您有其他疑問或糾紛,您可以諮詢深圳離婚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幫助您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