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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住宅被人侵佔怎麼辦?

農村住宅被人侵佔怎麼辦?

農村住宅被人侵佔怎麼辦?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後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我國《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在生活中,如果自己遇到了農村住宅被別人侵佔的情況,首先可以直接跟對方協商處理,如果對方沒有退出住宅的意思,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

一、農村住宅被人侵佔怎麼辦?

1、與對方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糾紛。

2、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停止侵權(從被侵佔的房屋中搬出)、賠償損失

二、宅基地的特徵

1、宅基地是國家給予農村村民(農民)蓋房子及其附屬建築使用的土地,城鎮居民户口者無該土地使用權。

2、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

A.《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性,已經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為集體所有。

B.《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這條規定則更進一步明確宅基地歸農民集體所有。

3、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農村居民。《憲法》、《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農村居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4、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出賣、轉讓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權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使用權。

我國《憲法》第十條也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標籤:侵佔 住宅 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