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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規定2022

法律1.21W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2022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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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1、使用童工是指用人單位招錄使用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身心發育正處於一個由不成熟向成熟的過渡時期,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等思想體系也正處在形成之中。這個時期非常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等方面給予特別的關心、愛護、引導與幫助;
2、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進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明文禁止使用童工;
3、法律依據《勞動法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户(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
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