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小產權房能不能買賣

法律1.55W
小產權房能不能買賣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天津周邊小產權房能不能買賣啊

所謂的小產權房,有時也叫“鄉產權房”,指的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建築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並由鄉鎮政府而不是國家頒發產權證的房產。購買這些房子的人大多數是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第三人。那麼,小產權房究竟能不能買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而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的法律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税證等合法手續。既然不能辦這些手續,產權不完整,就可能會引發後續的一系列糾紛和問題,比如無法辦理繼承、無法對抗國家的徵地和拆遷、無法辦理抵押等。當然,這並不是説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説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這些房屋可以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這是法律允許的。但這種情況並不是本文要討論的,嚴格意義上來説,這種情況下的房屋,也不能叫小產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