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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書能否作為税收依據

法律2.88W
裁定書能否作為税收依據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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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書能否作為税收依據

您好,對於裁定書能否作為所得税收依據的問題,根據現行營業税政策規定,單位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必須是發票或合法有效憑證。合法有效憑證,包括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以及可由人民法院執行的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
因此,若納税人銷售的是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能夠依法提供減除項目憑證的,可以差額徵收營業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