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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及門面出租管理制度

法律1.97W
房屋租賃及門面出租管理制度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信息,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個人房屋出租管理制度是什麼


1、出租人在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時,要清楚承租人的來歷,對沒有合法證件、來歷不明的人,不得向其出租,

2、承租人在租賃房屋後,必須持個人身份證件,按規定由出租人帶到社區警務室登記,不得個人偽造或冒名頂替他人租賃房屋,

3、承租人不得個人承租多人輪流居住或私留人員,不得在出租房屋內進行非法活動。如:男女非法同居、賣淫嫖宿、賭博、銷贓、窩贓及偽造假冒商品等。

4、嚴禁在承租屋內存放易燃易爆、槍支、彈藥、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等。

5、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屋進行其他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

6、集體承租或單位承租房屋時,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