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現場筆錄的製作程序怎樣

法律2.64W
現場筆錄的製作程序怎樣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現場筆錄的製作程序怎樣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現場筆錄的製作程序怎樣

1、首先,從行政執法開始,行政執法人員對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有關情況進行真實記載;
2、現場筆錄製作完畢,由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簽名或者蓋章。法律其他規定。
3、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數據;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