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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階段又犯新罪

法律2.77W
審判階段又犯新罪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用人單位依法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兩類:

一類是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規定有四種情形: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另一類是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勞動法》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天在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後,可以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