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實體店退貨法律規定

法律3.12W
實體店退貨法律規定
實體店退貨法律規定
實體店退貨法律規定: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