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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首先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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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首先要做什麼
訴訟離婚要做什麼準備

為了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處於有利的地位,爭取到更多的權益,在離婚過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準備:


(1)瞭解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


(2)儘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結婚證件、户口本、房產等財產憑證。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發生矛盾時一般對此毫無戒備,但請您早作準備,以防萬一。因為大多數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總是在這方面根本從未留心。上述資料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摺存單、借條、股票帳户、貴重財產發票……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保存複印件留做底案,帳户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3)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上海離婚律師經手的許多離婚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手機、個人貴重首飾,甚至是自己父母贈予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4)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並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再比如夫妻曾簽署過書面的離婚協議書又丟失了。婚姻訴訟不同於其它民事經濟案件的訴訟,證據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積累,這對婚姻關係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因此,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儘早着手準備。


(5)保持冷靜,抓住有利時機進行離婚的談判或調解工作。


(6)一旦條件成熟,立即着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託書,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蒐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