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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害評級鑑定怎麼做

法律1.72W
交通事故傷害評級鑑定怎麼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怎麼做
對於交通事故中的傷者來説,等傷情基本穩定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相關責任方索要賠償了,尤其是那些傷情比較嚴重的當事人,“傷殘賠償金”會成為案件賠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那麼傷殘賠償金的賠付是按照什麼標準呢?當事是按照傷殘等級,這個傷殘等級是由專業的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來確定的。所以傷殘鑑定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很多當事人對於這個環節有疑問,不知道應該如何鑑定,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鑑定可以訴前自行委託也可以訴中有法院委託,另外做鑑定一定是治療終結才可以,所以剛受傷或者沒出院的傷者是無法做鑑定的。做鑑定的時間是傷後36個月不等,一些特殊的傷情也有可能更長,想確定具體傷情做鑑定的時間,最後帶上您所有的醫學材料去專業的鑑定機構諮詢。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