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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作人員能不能繼承農村房屋和宅基地

法律1.57W
國家工作人員能不能繼承農村房屋和宅基地
國家工作人員能不能繼承農村房屋和宅基地
可以繼承的。
不論是國家工作人員,還是其他人,都享受繼承權,並且有權按照個人的意願處置個人所有的房產。我國憲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確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根據這一規定,所有農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權都屬於集體,集體有統一規劃使用的權利。
宅基地上的房屋繼承者繼承的只是房產所有權,農村居民或者繼承者在依法取得房產所有權以後,宅基地的使用權一般應當隨地面上的房產所有權而轉移,由繼承者繼續使用,其使用權應通過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當地集體經濟組織協商,依法合理的確定。如果要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除了要按照當地鄉(鎮),村的統一建設規劃進行之外,還必須要由鄉一級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