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民法典》中如何以擔保合同作為管轄依據

法律3.32W
《民法典》中如何以擔保合同作為管轄依據
民法典》中如何以擔保合同作為管轄依據
1、如果要以擔保合同作為管轄權依據的,當事人在簽訂擔保合同時,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管轄權,出現債權債務糾紛後,按擔保合同約定確定管轄權。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協議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八條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