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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人的權力和義務有哪些

法律2.64W
商標權人的權力和義務有哪些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户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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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人的權力和義務有哪些

1、商標註冊後商標權人應使用註冊商標。

世界上一些國家的商標法中對此明確規定,已經實際命名並使用的商標才能註冊,或者商標在核準註冊後一定期限內必須使用,否則將喪失商標權。依照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經核准註冊後,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將商標直接使用於商品上、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以及有關的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使用在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業務活動中都屬於對註冊商標的使用。註冊商標在使用過程中應當“註冊商標”字樣或者標明註冊標記。

2、對於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商標權人有保證其質量的義務。

註冊後的商標在廣大消費者心目中可信度相對提高,而且,經過法律上認可的商標質量上也應該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因此,商標權人和商標的使用者負有保證其生產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的義務,不得生產劣質不合格產品,不得欺詐消費者。商標權人在將自己的商標許可使用或者轉讓出去時也應當盡到這項義務,即應當謹慎選擇許可使用或者轉讓的對象,並隨時對使用其註冊商標的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