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每一個未成年的兒童都有一個法定的監護人,至到滿十八歲成年,作為一監護人也是有很大的責任和義務的,如果孩子有什麼事情,那麼作為監護人要第一時間出來處理事情,那就來了解一下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是:
①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②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③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④代理被監護人蔘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八條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權利?
監護人有權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代理監護人進行訴訟活動,有權管理、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除為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更多是一種職責。
民法通則
第十八條 【監護人職責】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0.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代理其進行訴訟。
綜合上面所説的,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主要就是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安全,和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到傷害,但是除了這些監護人也不能動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監護人要履行該有的義務,作為一個監護人要把責任負責到底,如果被監護人出了什麼事,監護人要馬上出面來處理。
-
法律規定監護人好不好變更?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監護人被指定之後是不能私下變更的,即便私下變更,也不能免除監護義務。具體的規定是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
年滿16歲的孩子能獨立生活嗎?
年滿16歲但尚未到成年的人,實際上心智都比較成熟,有些人已經接受了國家規定的九年義務教育,甚至還有一些是通過自己的勞動收入做為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並有能力照顧自己。因此,年滿16歲但尚未成年的人可以離開父母獨自生活。然而,對於年滿16歲但尚未成年的人來説,他們...
-
什麼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
離婚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家身邊周圍離婚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是現在離婚如果有孩子就會涉及到很多,比如孩子的撫養權和孩子的撫養費,其中還有孩子的探望權。那什麼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建立探望權制度,一是為滿足父母對子女基於親情的心理訴求,二是為保證父母離異後...
-
離婚後必須探視孩子嗎?
一、離婚後必須探視孩子嗎?離婚後夫妻雙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和義務,要對孩子進行探望,促進他們健康快樂成長。任何人都不能剝奪父母對子女的探視權。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於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繫、會面、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