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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經開股權轉讓協議

法律2.25W
長春經開股權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協議經公證才生效嗎

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屬於一項民事法律行為,只要雙方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且按照該公司章程的規定徵求了其他股東是否購買的意見,其他股東放棄了優先購買權情況下,您與張某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需要公證。公證不是股權轉讓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公證是由第三方即公證處進一步證明該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是第三方對於民事法律行為的一種證明,該證明不影響民事法律行為本身的有效或無效。依據規定股權轉讓合同是否辦理公證,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在雙方未明確約定將公證作為股權轉讓協議生效的條件時,股權轉讓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法人股之間股權轉讓需要蓋公章)。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於股權轉讓協議公證書的具體內容,為了避免您的合法權益受到危害,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股權轉讓公證,並保證您的股權轉讓協議公證書合法有效。相信通過上述的介紹,您能對股權轉讓有更深入的瞭解,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和文件,進行辦理公證,減少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