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撤銷遺囑公證見證人至少需要幾個

法律2.8W
撤銷遺囑公證見證人至少需要幾個
撤銷遺囑公證見證人至少需要幾個
一、遺囑到公證處去進行公正,是不需要帶見證人的。公證員就是見證人。而公正人員至少需要一個公證員和一個助理。所以見證人至少需要2個。
二、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三、公證遺囑的內容
(一)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二)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四)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五)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