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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遺囑繼承順序

法律3.14W
房屋繼承遺囑繼承順序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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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遺囑順序

宅基地拆遷補償也是遺產之一,按繼承法規定,繼承規定如下:

1、法定繼承順序:第一繼承順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繼承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3、份額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遺囑繼承和遺贈:如有,則以此作準。

在當代社會,很多人希望通過立遺囑的方式來將自己的老房子妥善的安排起來,但是有一些老房子是面臨着拆遷的狀況,這個時候拆遷之後的一些款項和房屋的回遷等問題也應當按照原來遺囑當中的內容來進行分配,畢竟這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