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法律2.31W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股東大會的議事規則如下:

1、一般決議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重大決議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股東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