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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股東利益糾紛報警有用嗎(損害股東利益罪)

法律2.55W
損害股東利益糾紛報警有用嗎(損害股東利益罪)
損害股東利益糾紛報警有用嗎(損害股東利益罪)
依據我國公司法和刑法的規定,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利益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構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股東依法和依章程正當行使權利,是股東的基本義務。本着權利、義務平等的原則,公司股東在享受各項權利的同時,負有正當行使權利的義務。其正當行使權利受法律保護,公司法規定了公司股東正當行使權利的一般原則及其股東濫用權利需承擔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