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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產品質量問題的上訴狀

法律1.46W
關於產品質量問題的上訴狀
產品質量問題上訴狀
您好,關於“關於產品質量問題的上訴狀”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買賣合同產品質量糾紛案

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佛山市高明區某某發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區荷城某某路8號。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董事長。

被上訴人:廣州市白雲區某某香化貿易公司,廣州市某某某路。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案由:買賣合同產品質量糾紛。

上訴人因不服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2009)雲法民二初字第某某號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撤銷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2009)雲法某某初字第某某號判決書。

二、判令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經濟損失508578元。

三、本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9年5月,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起訴到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白雲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2009年9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一審判決認為,被上訴人未按約定向上訴人提供法國生產的香精,已構成違約,其依法應當承擔賠償上訴人損失的民事責任。但判決同時認為由於高明工商局對上訴人的處罰僅是責令其停止在產品及包裝上標註違法的內容,並無沒收、銷燬查獲的產品,也無禁止原告銷售已生產的產品,同時,原告亦無提供證據證實其生產的產品已喪失使用價值而屬報廢產品,所以原告的損失應該僅限於其以現有價格銷售產品的利潤與銷售並非法國產香精的產品利潤之間的差額。另外,對於上訴人訴請賠償紙箱的損失6650元,一審法院也以上訴人未能提供證據證實紙箱的單價為每個3.5元為由駁回了上訴人的訴請。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被上訴人行為構成違約是合理合法的,上訴人表示贊同。但上訴人同時認為,一審法院對因被上訴人的違約行為給上訴人造成的損失數額認定上存在認定事實錯誤的情況。具體理由如下:

一、由於上訴人所要生產的是適銷對路的產品,按生產產品當時的市場情況,法國香水沐浴露及洗髮露是非常受消費者歡迎的,生產這樣的產品能夠較容易實現上訴人的銷售目標。而對於國產香水沐浴露及洗髮露則屬於無人問津的產品,較難實現銷售目標。現在上訴人因被上訴人的違約行為,生產出了一種沒有市場吸引力的產品,已無法實現預期的銷售目標,加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負面影響,該產品已基本失去了市場價值。一種失去了市場價值的產品,即使其仍有使用價值,但對於生產者(即上訴人)來説,由於產品銷售不出去,已等同於報廢產品。退一步説,即使生產出來的產品仍有使用價值,仍能被市場所接受,但由於產品已經被裝入包裝瓶中,而包裝瓶上標有違法宣傳字句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產品根本就不能銷售。而根據業內人士的意見,將產品倒出重新包裝既會對產品的質量造成影響,換包裝過程中的費用以及損耗也是非常大的,根本就不符合經濟原則。因此,已生產的產品想要換包裝重新投入市場在事實上是不可行的。所以,已生產的產品成為報廢產品已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二、對於賠償紙箱的損失6650元,雖然上訴人無法提供紙箱的價格,但被上訴人在一審過程中並未對上訴人的這一訴訟請求提出異議,其事實上也就是默認了上訴人的這一主張,故法院應當支持上訴人的這一訴訟請求。

綜上所述,由於被上訴人的違約行為,致使上訴人生產出來的產品成為了報廢產品,報廢產品連同包裝物均應該包括在損失範圍以內。故法院除應認定被上訴人違約外,也應該認定被上訴人給上訴人造成的上述損失。

此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佛山市高明區某某發展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以上是產品質量問題上訴狀範本希望您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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