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賄賂罪的主體是什麼

法律8.43K
賄賂罪的主體是什麼
賄賂罪的主體是什麼
賄賂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謀取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妨害公務活動,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類罪的基本特徵如下:
(1)本類罪侵犯的客體為複雜客體,即侵犯了公務職責的廉潔性,又侵犯了公私財產關係,少數犯罪如賄賂罪則屬於典型的型犯罪,賄賂罪的本質就在於以公權牟取私利,具有性犯罪和貪利型犯罪的雙重特點。
(2)本類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的便利非法謀取財物或財產性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為。其犯罪手段即為利用職務之便,只有利用職務之便非法謀取財物或財產性利益的才構成賄賂罪。而其謀取財物或財產性利益的行為系非法的。這類犯罪的表現形式包括作為和兩種,如索取、收取為作為,不説明、不申報為。其後果直接影響了從事公務人員正常執行公務活動,玷污了公務人員工作職責的廉潔性,同時侵犯了公共財產關係且情節嚴重。
(3)本類罪的主體多是特殊主體,如罪、挪用公款罪、等罪的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少數犯罪的主體,如行賄罪和介紹賄賂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單位可以構成賄賂罪的主體,這是新刑法較之原刑法的一個明顯變化。依現行刑法規定,賄賂罪中諸多犯罪可以由單位構成,如:單位罪、單位行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等。
(4)本類罪的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並且多數犯罪是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如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罪的犯罪目的是收受、索取賄賂,行賄罪的犯罪目的是謀取不正當利益,過失行為不構成此類犯罪。賄賂罪中包括罪、挪用公款罪、單位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