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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寫起訴狀通常應當記明哪些事項

法律1.19W
書寫起訴狀通常應當記明哪些事項
書寫起訴狀通常應當記明哪些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