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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開發商代繳的嗎

法律1.77W
契税開發商代繳的嗎
契税交開發商代辦會有什麼風險購房契税怎樣繳納
近年來,隨着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代收業主契税的情況較多,滯留、挪用甚至捲款潛逃的案件時有發生。納税人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辦契税申報事宜,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能存在超標準多收、滯留、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以及進行虛假申報、逾期申報的情況,上述違規風險由納税人自行承擔。代辦糾紛時有發生從廣東地税介紹的情況看,《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徵收機關直接徵收契税的通知》規定,各級徵收機關一律不得委託其他單位代徵契税。因此,廣東省並無委託任何單位代徵契税,任何私自代徵契税的行為均屬違規行為。至於納税人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是否可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辦契税的問題,廣東地税的答覆是:納税人自行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他單位代為辦理契税申報、繳納事宜的,不免除納税人的納税義務;若未能按時、如實申報和繳納税款的,納税人須自行承擔税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責任以及相關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而從近年來各地曝出的一些案件看,房地產開發商與購房業主之間,因代辦契税,時有糾紛產生甚至訴至法院。若逾期繳税須加收滯納金納税人委託房企代辦契税申報事宜,具體會有什麼風險?從廣東地税的答覆看,主要存在五大風險:房地產開發企業超標準多收代理契税代收款、滯留代理契税代收款、挪用代理契税代收款、虛假申報、逾期申報等。值得注意的是,若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能按時繳税,納税人尚須承擔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也就是説,如果房企在代辦契税時逾期申報,滯納金將由購房者即納税人承擔。另外,若房企在代為申報契税前攜款失蹤或破產倒閉,納税人要另行向税務機關申報繳納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