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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調休工資怎麼算

法律2.76W
勞動法調休工資怎麼算
勞動法加班算調休可以拒絕嗎

1、可以拒絕,並要求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2、如果新的工作地點在勞動合同中沒有提及,屬於訂立勞動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你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