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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税的徵收範圍以及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法律3.21W
房產税的徵收範圍以及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房產税的徵收範圍以及徵收標準是怎樣的
一、房產税徵收範圍:
房產税的徵收範圍稱房產税“課税範圍”,具體指開徵房產税的地區。房產税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税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税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房產税徵收標準:
房產税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税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税税率採用比例税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税率為
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税率為12%。
房產税應納税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税依據的
應納税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的
應納税額=房產租金收入×税率(12%)
三、計算方式:
1、從價計徵
從價計徵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餘值計徵,其公式為:
應納税額=應税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1.2%
2、從租計徵
從租計徵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税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徵的換算問題納税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税。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税額=房產租金收入×4%
四、計税依據:
1、從價計徵
按照房產餘值徵税的,稱為從價計徵
房產税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於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税餘值,又有利於平衡各地税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徵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衞生,通風等,納税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2、從租計徵
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稱為從租計徵,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税的計税依據。
3、注意事項
(1)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税的計税依據。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徵房產税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餘值作為計税依據,計徵房產税;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税。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情況,在計徵房產税時應以房產餘值計算徵收,租賃期內房產税的納税人,由當地税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時,如空調設備已計算在房產原值之中,則房產原值應包括空調設備;舊房安裝空調設備,一般都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不應計入房產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