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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農村房產分配

法律1.95W
夫妻離婚農村房產分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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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1、分割原則。

基於農村房屋所有權的特點,必須首先區分出爭議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則應先進行分家析產,確定出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份額。對於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的分割則可以參照城市房產分割的原則進行。

2、分割方式。

由於農村房產與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權相聯繫,而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具有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身份為前提,因此,農村的房產只能出售給同村的村民,不允許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銷售給城市居民。這就決定了離婚分割農村房產的方式一般只有競價取得和作價補償兩種方式,而不能採取向社會公開拍賣的拍賣分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