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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如何爭取撫養權和撫養權,離婚後如何爭取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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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如何爭取撫養權和撫養權,離婚後如何爭取撫養權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後男方如何爭取撫養權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對子女撫養權的爭取主要是看是否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為原則,具體實踐操作中,要由雙方來提交證據和主張,由法院來綜合衡量一方是否有明顯的優勢適合撫養孩子。因為孩子是你們雙方的,誰都有權利撫養小孩,作為母親,如果從孩子小時候就已經建立了深厚感情,在小孩子滿兩歲後,只要其它條件也尚可,一般法院不會輕易判決改由男方撫養,這是考慮到孩子年幼一般以母親撫養為宜。

但是如果是2週歲以上的孩子男方可以多收集一些有利的證據,如經濟情況、生活環境、孩子的爺爺奶奶與孩子比較親近、孩子的意見也傾向男方等。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