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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兒童撫養權如何爭取

一、離婚後兒童撫養權如何爭取

離婚後兒童撫養權如何爭取

在律師代理的離婚案件當中,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主要包括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以及孩子的意見這幾個方面去爭取。

二、具體實施方式建議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5、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

在這一點上,法官判決的因素是非常關鍵的,考慮的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齡、性別、以及一貫的生長環境等都是辯論要點,另外雙方的經濟條件也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一般收入較高的一方更有勝算。